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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校外教学点、学生各班级:
根据《湖北医药学院本科毕业生授予学士学位实施细则(修订稿)》的有关规定,为进一步规范我校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考试管理,保证学士学位课程考试质量,现将2019届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课程报考工作安排如下:
一、报名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政治素质,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学习成绩优良,身心健康者。
(二)在校期间未受任何纪律处分。
(三)具有正式成人高等教育本科学籍的应届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
(四)在校期间通过成人学位英语考试。
(五)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并能如期毕业。
二、成人教育毕业生申请学士学位工作程序
(一)报名流程
1.报名时间:2019年5月17日。
2.收费标准:根据湖北省物价局审核备案的收费标准,按50元/课程的标准收取考试费用。
3.校本部直管班毕业生。符合报名条件的应届成教毕业生须填写《湖北省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申请表》(可自行在湖北医药学院继续教育学院网页下载),携带与毕业证书相同的近期二寸免冠照片2张和同底电子照片到湖北医药学院继续教育学院报名,同时到湖北医药学院计财处缴费。
4.校外教学点毕业生。为方便考生,报名工作由校外教学点安排专人负责,统一组织。符合报名条件的应届成教毕业生须填写《湖北省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申请表》(可自行在湖北医药学院继续教育学院网页下载),携带与毕业证书相同的近期二寸免冠照片2张和同底电子照片到相关教学点报名,同时将考试费用交教学点代收。教学点收齐考生报名资料后按规定时间派专人到湖北医药学院集中报名,同时到湖北医药学院计财处缴费。
(二)资格审查。湖北医药学院继续教育学院负责初审报名学生的资格,汇总报名信息,并集中向校学位办报送相关报名材料。
(三)考试安排。因2019年卫生资格相关考试安排在5月中下旬周六周日进行,为避免冲突,我校2019年成人学士学位考试定于2019年5月22日(周三)进行(具体安排见考试通知),通过资格审核的毕业生于2019年5月21日领取准考证。
(四)学位审核。湖北医药学院继续教育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依据成人学位授予条件对是否授予申请人学士学位进行初审,初审通过的名单于2019年6月中旬报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通过。
(五)公示上报。公示学士学位通过者名单,无异议后上报湖北省学位办备案。
三、自学考试毕业生申请学士学位工作程序
(一)2018年12月及2019年6月毕业的自考学生,符合学位申报条件者,可提出学位申请,填写《湖北医药学院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申请表》,同时提供与毕业证书相同的近期二寸免冠照片2张和同底电子照片。
(二)校本部专科衔接本科的毕业生,按照相关要求于2019年6月11日前到湖北医药学院继续教育学院自学考试办公室办理报名手续。
(三)校外助学单位按本通知要求集中组织学位申请报名工作,按要求对学位申请人资格进行初审后,于2019年6月11日前到湖北医药学院继续教育学院自学考试办公室集中办理报名手续。
四、人员分工
(一)审核学位英语、发放学位课程报名表。
责任人:李淑君、万勤
(二)审核2019年应届本科毕业生学籍情况、回收报名表。
责任人:曾燕
(三)汇总报考信息报送校学位办。
(四)制作、发放准考证。
责任人:曾燕、沈琴
教学点或拟申请学位毕业生若有疑问请与湖北医药学院继续教育学院教学工作办公室(联系电话:0719-8891123)或学生工作管理中心(联系电话:0719-8891099)联系。
专此通知
附件1:《2019年成人学士学位课程考试科目一览表》
附件2:《湖北省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申请表》
湖北医药学院继续教育学院
2019年5月15日
附件1
2019年成人学士学位课程考试科目一览表
序号
专业名称
考试科目
1
临床医学
内科学
外科学
诊断学
2
麻醉学
临床麻醉学
3
康复治疗学
康复治疗综合
4
检验学
临床检验基础
5
影像医学
医学影像学
6
口腔医学
7
护理学
成人健康护理学
母婴、儿童护理学
护理学基础
8
药学
药剂学
临床药理学
药物分析学
9
管理学
管理学基础
卫生事业管理学
医疗保险学
参考教材:最新人卫版普通全日制本科教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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