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教育局职成教科、职业教育研究机构,有关职业院校:
根据《省职教研究中心关于做好2013-2014年职业教育科研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鄂教职研〔2013〕2号)要求,经各地、各职业院校申报和专家评审,立项了176个课题。这些立项课题研究周期为两年,应于今年年底结题。根据《湖北省职业教育科学研究课题管理办法(试行)》要求和工作实际,现就课题结题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本次课题结题对象为《省职教研究中心关于2013-2014年职业教育科学研究课题(高职)评审立项结果的通知》(鄂教职研[2013]7号)和《省职教研究中心关于2013-2014年职业教育科学研究课题(中职)评审立项结果的通知》(鄂教职研[2013]8号)公布的所有立项课题。已按相关规定申请延期结题的2012-2013年立项课题与本次课题一起结题。
1.省职教研究中心已将2013-2014年职业教育科研课题立项通知书分别印发至各课题负责人。各课题承办单位应积极支持和督促课题负责人高质量完成课题研究工作。
2.中职课题结题工作由市(州)职教研究机构组织实施,省职教研究中心抽查。未设立职教研究机构的,由市(州)教育局职成教科(处)组织。高职院校和省属中等职业学校由各校科研管理机构组织。
3.各结题组织单位于2014年12月10日前,将结题工作组织情况、结题评审情况及各结题课题研究成果(其中必须包含《湖北省职业教育科学研究课题成果鉴定申请·审批书》)纸质版一式一份和电子版集中报送至省职教研究中心,以便组织研究成果评选活动。如需延期结题,请按照《湖北省职业教育科学研究课题管理办法(试行)》相关规定执行。
4.课题最终成果的使用,参照《湖北省职业教育科学研究课题管理办法(试行)》相关规定执行。
5.课题研究没有启动或没有按期结题的,由省职教研究中心撤销该课题,并追回课题经费。被撤销课题的课题负责人三年内不得申请新课题。
邮寄地址:武汉市武昌区洪山路8号1410(邮编:4300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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