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6年湖北省高等学校普通专升本工作的通知》(鄂教高函〔2016〕14号)文件精神,学校就2016年专升本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学校严格按省教育厅文件规定进行资格审核。“专升本”学生报名条件为: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政治素质,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在校期间未受任何纪律处分;修完普通高职高专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成绩良好,能如期毕业;身体健康。
按照省教育厅对各举办高校发布招生简章与报名的时间要求,学校办理专升本报名手续时间为5月13日至5月29日。
1.学生应认真阅读《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6年湖北省高等学校普通专升本工作的通知》和自己有意报考本科院校与相关专业的招生简章。
2.学生下载或到系(部)领取《专升本学生申请学校留存表》,领取或打印《专升本学生申请表》(学生高考考生号获取地址:/xjcx/)。辅导员对学生进行政策宣讲;系(部)审查学生在校期间是否有违纪记录,通过者验印。
3.学生本人凭系部验印的《专升本报名申请学校留存表》到教务处,教务处对其《专升本学生申请表》验印,并如实出具成绩单。
4.学生本人持申请表、成绩单到举办高校按其要求办理报名及考试手续。
1.系(部)组织召开2013级辅导员会议,传达省教育厅专升本文件精神及学校工作要求。
2.辅导员负责本班学生专升本工作的通知、宣讲和报名组织工作,负责督促欠费学生交清学费。务必让学生了解专升本的文件精神,谨防上当受骗。不要相信任何个人或中介机构能办理所谓的专升本工作,不要向任何个人或中介机构缴纳任何费用,否则因此造成的损失由个人负责。学生赴本科院校报名及考试的往返安全由学生本人负责。
3.学校工作人员要严格工作程序,严明工作纪律,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谋取私利的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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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宣传省教育厅政策,接受2013级辅导员、学生咨询。
| 各举办高校在校园网或工作网站上公布本校专升本招生专业、计划、考试科目及专升本招生简章。
| 所有招生信息、咨询电话、投诉电话(或其它方式)均在网上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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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月13日至20日为符合条件学生出具成绩册,并对申请表盖章。
| 符合条件的应届高职高专毕业生、退役士兵考生到举办高校办理报名手续。(各举办高校可根据省教育厅要求,结合各校实际制定详细报名办法)。
| 申请表和成绩单需分别经学生本人所在院校学籍管理部门、教务处(部)盖章审核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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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举办高校可根据报名情况,在本校年度普通“专升本”总计划数内适当调整相关专业招生计划数,专业增减调整情况情况由学校负责及时向社会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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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举办高校对报名审核通过的学生,通知其到学校领取准考证并熟悉考场,具体时间由各举办高校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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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考试时间统一定在6月25日,确需一天以上考试时间的,第二天考试安排在6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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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通过考试的学生系部联系人电话确认注明录取院校与专业。
| 专升本举办高校公布考试成绩,公示拟录取名单,并向省教育厅报送拟录取学生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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